地名由来:黄龙,以地形得名。因四面黄泥岭多,植被少,水土流失严重,造成山瘠似龙,故名。因与大余县黄龙公社重名,于1983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黄龙公社更名为黄麟公社。
2013年7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授予黄麟乡第六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黄麟乡位于于都县东部,距县城27公里,323国道、厦蓉高速和赣龙铁路三线穿境而过,东邻会昌县小密乡;南至于都禾丰镇;西接于都梓山镇;北靠宽田、沙心乡,是于都县的东大门;全乡国土面积为187.4平方公里,其中有耕地20557亩,山地面积23万亩,脐橙种植面积1.35万亩,全乡辖20个行政村,23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8093户35044人.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加快推进于都振兴发展,实施“三区引领四化”和“建设幸福于都”发展战略,明确我乡重点在圩镇建设,亮点在产业发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党的建设工作,基础在社会稳定和计划生育工作,落脚点在改善民生、造福百姓,关键在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于都东部商贸宜居精品圩镇、于都油茶之乡、于都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后花园以及党建、和谐平安建设先进乡,全力建设繁荣、秀美、平安黄麟。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提升提质加快圩镇建设,拓展发展空间。坚持规划先行,遵循区域整体性、可持续性、因地制宜原则。注重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做大做强中心城镇,提高集镇聚集辐射力。大力实施圩镇建设“一道两区三通”战略:“一道”即以323国道为主轴建设黄麟大道。“两区”即以老圩镇往东建设商贸新区,加快甲口商贸新区项目建设,往西建设土坯房改造集中安置、移民安置和新校园新区。“三通”即一是畅通老街,拆除安置原国药店和皮防所;二是贯通老街与两个新区,争取上级支持,适时对黄麟初中进行整体搬迁置换,建议县政府对粮管所进行土地处置;三是在两个新区连通新老323国道。加强圩镇基础建设,完善配套功能。年内启动黄麟乡农村客运服务综合站、黄麟乡公办中心幼儿园、黄麟加油站建设、甲口商贸新区二期迁坟征地工作;完成对黄麟圩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工作;完成甲口商贸新区一期硬化美化亮化、管道排水工程;对土管所进行置换及改建土管所办公楼。创新征地办法,加快规划区内土地收储工作。强化圩镇总体规划区内的综合治理,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对澄江桥至上关桥323国道两边20米内的整治,进一步加快推进桃溪圩圩镇规划与建设,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确保圩镇建设依法依规推进。
2、做精做美农村新型社区,提升发展水平。坚持以“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家庭邻里和谐、党群干群和谐”的“五美四和谐”为目标,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涉及公馆、太南、迳尾3个村、9个小组共468户2185人的新型农村大社区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产业、党建、“三送”等工作,努力把太南大社区打造成“五位一体”的全县统筹城乡发展精品示范点。完善巩固井塘、罗西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全乡新农村建设。按照连线、扩面、兴业的要求,以老连新,以新扩面,逐步实现整村推进,区域连片。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依靠群众的智慧与力量推动大社区建设,努力建设和谐生态秀美乡村。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各级产业导向,牢牢把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机遇,依托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要进一步发挥我乡山地资源和传统油茶产业基础等优势,进一步建设好黄龙、杨屋、迳尾、远坑等油茶基地示范点建设,年内争取新增油茶开发面积1万亩,总面积达3万亩,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示范效应,通过辐射带动全乡油茶产业发展。落实资金奖励扶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花卉苗木、中药材、生猪养殖等产业发展。
4、办好办实民生实事大事,共享发展成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加快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这一重大惠民政策的落实。坚持与圩镇建设、移民扶贫、社区建设相结合,推动引农进圩镇、进社区。加快圩镇300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安置区建设,争取每村完成一个集中连片10户以上安置点建设,全年完成986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启动我乡扶贫搬迁安居工程。抓好新农合、新农保、新城保等“三新”工作,确保农民参合率达98%以上,力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人员养老金100%发放到位。认真做好农村低保、五保、优抚、救助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大病医疗救助、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等惠民工程。
井塘中共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旧址
井塘中共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旧址建于清末,是一栋赣南较为特殊的“一进两堂三横”式不对称传统民居建筑。1934年12月,中共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由于都县宽田乡迁驻黄麟乡井塘村新屋组。瞿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十八年(1929年)6月,黄龙、于阳合并属东乡悌区(梓山区);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黄龙、于阳保联属第三区管辖,区治梓山;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黄龙、于阳乡合并为自强乡,乡公所设在黄龙圩。
1949年9月,自强乡属第三区,区治梓山;1950年4月,境域组建了黄龙、公馆、桃溪、于阳、朱田等乡,隶属梓山区;1958年9月,黄龙公社成立;1961年8月,黄龙公社分出朱田公社;1965年3月,朱田公社并入黄龙公社;1968年10月,于阳公社并入黄龙公社;1972年11月,黄龙公社分出于阳公社;1983年10月,黄龙公社改称黄麟公社;1984年5月,撤销公社建制,设立黄麟乡、于阳乡;2001年10月,撤销于阳乡,其区域划属黄麟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