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管辖区域以文字片,街路多数以文字开头。寓意文化生活蒸蒸日上之意。
文化街道建于1946年10月,隶属马家区,1949年9月,南岗、马家两区合并后划归南岗区。1967年4月改称"东风公社",1973年恢复文化街道。文化街道位于南岗区南部,东至文明街与革新街道相邻,西到文政街,南止和平路与动力区接壤,北以马家沟河为界与花园街道相邻,面积2.4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设在文兰街26号。1990年有21个居民委员会,400个居民组,8158户,人口27892人。
街办工业发展较晚,1973年成立工业总厂,下属五金、电器、制桶、建材等10个厂点,年产值11.1万元,利润1.7万元。1979年成立文化劳动服务公司,下属维修队、木器、冷饮店等4个厂点。1990年,文化街道工业总产值达405万元,利润20.2万元。文华糖果食品厂生产的寿桃已打入省外市场。
境内有哈尔滨发电厂和哈尔滨市电车公司,20年代末,中国0在发电厂和电车公司建立党组织,30年代初曾爆发著名的电车工人反日大-。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刘英源等先进工人为恢复哈尔滨供电作出巨大贡献。发电厂现已成为哈尔滨供热供电基地之一。驻街主要单位还有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水利厅等15个省直机关。
历史沿革:
1946年称文化街政府,1954年改名为文化街道办事处,1959年长虹公社、文化公社、革新公社合并称为长虹公社。
1962年又分开称文化公社,1967年改为文化公社革命委员会,1969年文化公社与革新公社合并,改称东风公社,1971年改为革新公社,1973年文化公社与革新公社分开,恢复文化公社,1980年1月命名文化街道,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