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镇位于英吉沙县城中部,四面被城关乡包围,面积6平方公里。镇南部是由西向东的喀腊克山,海拔高度1292米。年平均气温ll。4℃,年降水量18.4毫米,年无霜223天,春季有干热风,气温干燥。
建置沿革公元1419年,赛迪王朝(莎车王朝)时代,在现镇所在地的达西喀勒巷一带建成一个镇。1835年垒起了城墙。1913年英吉沙县置县时,此处为县府所在地,1950年为英吉沙镇,1956年2月成立镇人民委员会,1966年改称镇公所。1981年5月通过全民选举,成立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划镇辖8个居民委员会,52个居民小组。
民族人口全镇4319户、22005人,其中维吾尔族18478人、汉族3457人、乌孜别克族9人、柯尔克孜族7人、回族17人、塔吉克族2人。
经济镇办企业集体企业1个,全年总收入40万元,利润2.9万元;个体私营企业407个,从业人员898入,总收入1011万元,利润73万元。镇小刀厂(个体),锻制小刀精致美观,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驰名全国,目前小刀型号有15种;有个体商业户648户,从业人员648人,年营业额63.5万元。
文教卫生镇有县属维吾尔、汉小学4所,69个班级,教员140名,学生3162名(其中汉族小学1所,15个班,教员29名,学生680人);有县属中学4所,72个班,教员197名,学生2665名(其中汉族中学1所、7个班,教员27名,学生201名);幼儿园1所,民族教员12人,儿童87名;文化室l所、广播站1个、卫生院l所,医护人员27名,床位20张,有X光机1台。
人民生活1998年,居民人均收入750元。镇区有电视机854台,摩托车400辆,洗衣机368个、电冰箱95个、各型号汽车24辆等。1998年居民存款835万元,比上年增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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