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吉雄,为藏语音译,意为舒适之地。
2014年7月,吉雄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贡噶县辖乡,县府驻地。1959年设吉雄区,1987年12月改乡。面积162平方公里,人口0.21万。318国道过境。雅鲁藏布江流经乡境,距贡噶机场10公里。辖吉雄、红星、扎青3个村委会。以农业为主。
历史沿革:
吐蕃时期,吉雄属约茹管辖。
14世纪中叶,帕木竹巴政权设贡嘎宗,属贡嘎宗管理。
清宣统元年(1909年),噶厦政府在山南设洛喀基巧,贡嘎宗属洛喀基巧管理。
1959年6月,建吉雄区;同年8月,建吉雄区公所。
1960年4月,建吉雄乡,属吉雄区管理。
1969年,改吉雄乡为吉雄公社,属吉雄区管理。
1984年9月,公社改吉雄乡。
1987年,撤区并乡,属贡嘎县。
1996年,吉雄乡改吉雄镇。
1999年,昌果乡的刘琼划归吉雄,吉雄居民委员会分设为吉雄居民委员会和扎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