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清乾隆初,一刘姓家族捐出土地在此建场,此场建成后,便取名为刘家场,1992年设立刘家镇。
2021年3月,四川省首批乡村治理示范镇名单出炉,刘家镇上榜。
2020年12月,四川省文明委授予刘家镇第五届四川省文明村镇称号。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刘家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刘家镇地处南溪县城以北9公里处,全镇幅员面积56.74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142个农业生产社,总人口3001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188人,农业人口828人。境内交通、通讯设施便利,宜泸二级水泥路自南向北穿境而过,县道火青公路横贯西部,已实现村村通公路,村村通电话。
2002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12340.34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7964.18万元,工业增加值实现26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479元,财政总收入达378万元,实行贷款项目建成的优质梨园和“龙凤生态园”为主的观光特色农业初具规模,以“南溪白鹅”为主的养殖业成为农民致富的支柱业。全镇已初步形成了优质水果生产区(旅游—观光农业一条线),种草养畜高产区。工业生产以洪洲纸厂为龙头,年产近2万吨的优质“竹浆牛皮纸”产品供不应求,矿石开采和加工形成规模生产。引进的伊丽礼花有限公司和立川酒业生产势头良好,引进的另外两个小型企业正在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过程中。全镇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农民收入增加,向中等小康水平迈进。
刘家镇有中小学10所,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按照争创“四个一流”、“教育强镇”的目标,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强化教育内部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教育环境。2002年初中升入重点高中的人数跃居全县同类学校的首位。社会文化事业取得可喜成绩,在2002年被评定为“省级文化先进镇”。镇有卫生院1所,村级医疗室17个,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00年以来连续几年被评为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
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党委政府一班人,确定了走以工促农,以农富农,以民兴镇之路。大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将紧紧围绕建工业大镇、农业富镇、教育强镇的目标努力工作,为实现镇域经济良性循环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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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清康熙初年,刘家镇属下高熊里管辖。
清乾隆中期,刘家镇属下北里管辖。
清嘉庆时期,刘家场属下北里。
清宣统二年(1910年),刘家场设乡。
1950年12月,刘家乡分为红庙、高楼、开元、刘家4个乡。
1952年5月,开元乡划给第八区管辖。
1956年3月,撤销刘家区,刘家乡、高楼乡、红庙乡合并,称作“刘家乡”。
1958年9月,“刘家乡”与“护农乡”合并,建立人民公社,命名为“火箭公社”。
1992年8月20日,南溪县实施撤区并乡建(扩)镇,“火箭乡”更名为“刘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