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尼勒克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尼勒克镇位于乌赞河与喀什河交汇处的冲积平原上,是尼勒克县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东与科克浩特浩尔蒙古族乡接壤,南与克令乡隔河相望。西与乌赞乡的什布其克村为邻。北至国防公路与乌赞乡毗连。总面积12.7万亩。拥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等16个民族。镇人民政府驻县城文化路。
1965年8月,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批准设尼勒克镇,成立镇人民委员会,辖3个居民委员会和1个农业队、1个牧业队。1966年农业队、牧业队划归十月分社,1967年又将十月公社的农业队、牧业队分出,成立尼勒克镇人民公社。1981年11月,镇人民公社与镇人民政府合并为尼勒克镇人民政府。0尼勒克县委员会和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均驻镇上。全镇设7个居委会,农区设10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