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大平山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村舍分布在较平坦的土阜上以形取意而得名。
2020年8月,经过复查审核,大平山镇继续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大平山镇位于兴业县南部,离兴业县城区15公里,有324国道、玉石一级公路和黎湛铁路贯穿而过。全镇总面积117平方公里,21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人口4.7万,耕地3.4万亩,土地肥沃,物产丰富。2001年全镇社会总产值达41819万元,实现财政收入326万元,生猪出栏33万头,肉鸡出栏285万羽,乡镇企业总产值960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80元,实现了“生态农业”和订单农业。大平镇城区的建设以小区为依托,先后建设一个商住小区,两个工业小区,新建住宅480套(幢),使城区面积扩大到4.26平方公里,2个工业小区形成了饲料、机械、农产品为龙头的工业体系,新建了大型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得到了大力加强,建成县内一流的客运中心车站,先后投资180万元建设城区混凝路面街道3条,并安装路灯17杆,实现了村村通汽车,广播电视、电话、城区安装IC卡电话10门,城区供水、排水设施完善,供水普及率达80%以上,镇文化、教育、科技、医疗等服务设施齐备,现正在筹建的大型文体广场一处,13米以上街道全部绿化。大平镇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以德治镇”和“道德建设年”活动,全镇有平山、龙泉、上阳、南村、陈村分别评被为县、市级文明村。
历史沿革:
唐麟德二年(665年),置潭栗县,隶鬱州,治今镇古城村。
次年,潭栗县改属鬱林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潭栗县改属鬱林郡。
唐德三年(758年),潭栗县复改属鬱林州。
宋开宝五年(972年),潭栗县并入兴业县。
民国元年(1912年),后分属鬱林县大平山乡和兴业县大平山乡。
1950年6月,分属鬱林县第九区和兴业县第一区。
1953年,设第八区,属鬱林县。
1955年9月,第八区改为大平山区属鬱林县。
1956年3月,大平山区改属玉林县。
次年12月,大平山区析为大平山、龙安两乡,同属玉林县。
1958年10月,设三山公社,属玉林县。
1964年,析陈村公社为大平山、龙安两公社,同属玉林县。
1984年10月,大平山、龙安两公社撤改为大平山乡,属玉林市。
1990年12月,大平山力改大平山镇。
1997年4月,大平山镇划归兴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