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
坡头镇因地处坡首而得名。
荣誉排行:
2021年6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坡头镇人口数量为6.29万人,位列坡头区各街道乡镇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
2014年7月,坡头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基本介绍:
湛江市坡头区辖镇,广东省工业卫星镇。1958年划归湛江市郊区设坡头公社,1983年改区,1987年建镇。位于区境中部,距区府6公里。镇政府驻坡头圩。面积73.3平方公里,人口5.7万。广湛公路过境。辖高山、博立、前进、五里、民有、岭下、麻养、新塘、塘博、梧村、塘属、坡头等12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740家,主要以建材、塑料、包装、纺织、食品加工、日用化工等行业为主。农业主产水稻、蕃薯、花生、甘蔗、蔬菜。
广州湾法国公使署总公署坡头旧址
座落在广东湛江坡头区坡头镇政府大院内的法国公使署旧址,与湛江霞山区海滨南路的广州湾法国公使署旧址隔海相望,共同见证了湛江那段曾经的历史。法国公使署旧址是一座乳黄色外墙的两层小楼,与当地其它建
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坡头镇境域属吴川县南二都。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与法国签订《广州湾租界条约》,轮为法国殖民地。
1949年10月,湛江解放,属湛江市滨海区。
1951年,属吴川县管辖,称第八区。
1958年1月,改称坡头乡,同年9月,成立红旗公社,同年10月划归湛江市郊区管辖,改称坡头公社。
1961年6月,撤公社改称坡头区,下辖坡头、五合、麻东、高山、乾塘五个小公社。
1963年2月,除乾塘公社独立外,其余四个小公社合并为坡头公社。
1983年6月,撤销公社,改设坡头区公所。
1984年10月,坡头区成立,划归坡头区管辖。
1987年9月,撤区公所设坡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