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
龙潭街道因地处龙潭湖畔而得名。因与龙须沟形成首尾之势,故取名龙潭湖。
基本介绍:
龙潭街道地处东城区东南部,介于东经116°25′00″~116°26′22″,北纬39°52′14″~39°53′33″之间。东依护城河与朝阳区双井街道、劲松街道、潘家园街道、十八里店乡为邻,南临护城河与丰台区方庄街道毗连,西至幸福大街、京广铁路与天坛街道接壤,北靠广渠门内大街(东段)与东花市街道相邻。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1千米,南北最大距离2.7千米,总面积3.1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龙潭地区属第十(外三)区。
1954年底,龙潭地区属板厂新里街道全部和火神庙街道大部。
1958年9月,龙潭地区合并为龙潭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