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以境内哈拉哈达山命名。“哈拉哈达”系蒙古语,意为黑色的山峰。
哈拉哈达乡总面积45万亩,其中:林地23万亩、草场10万亩、耕地10.5万亩,村庄、道路等占地1.5万亩。10.5万亩耕地中,水浇地2.6万亩。现有机电井117眼。年平均气温3.7℃,年日照时数2800-2900℃,≥10℃有效积温2600℃,年降水量360毫米,蒸发量1600毫米,无霜期110-120天。全乡现有山杏林15万亩,家畜存栏3.4万头(只),其中:小畜2.6万只。全乡共8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4443户,17598人。全乡200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元。
历史沿革:
民国初、中期,隶属巴林左翼旗札萨克封地。
伪满洲国时期,先后隶属巴林左翼旗查干哈达努图克和查干哈达村(乡级)。
1946-1951年,隶属巴林左翼旗敖尔盖努图克(六区),1952年,隶属第八区。
1956年,建巴林左旗哈拉哈达乡和小城子乡。
1958年,改建哈拉哈达人民公社。
1984年,恢复哈拉哈达乡。
2006年,设哈拉哈达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