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昌明乡原名“古建”。1951年因境内昌明街得名。
2017年12月,昌明乡上榜广西2017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概况】昌明乡辖社区1个,村委会7个,村(居)民小组127个。有自然屯56个。2004年,全乡总人口18954人,其中农业1845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98‰。行政区域面积110平方公里,有林面积1648公顷,年末耕地面积1511.33公顷。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2570.5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71.33公顷,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05.2公顷。粮食总产量7044吨。甘蔗种植面积9.87公顷,入厂原料蔗137吨。水果总产量310吨。肉类产量1362吨。水产品产量157吨。农业总产值1432.80万元。新建沼气池374座。土特产品有苦丁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4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94元。年内,昌明乡获大新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三等奖、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三等奖、工作进步奖和崇左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招商引资】2004年,昌明乡致力于营造宽松、公平、合理的投资发展环境,注重加强项目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年内引资118万元,建成投产陈富木材加工厂和江山木材加工厂两个私营企业。立项昌明加油站,投资150万元,已完成了征地等前期工作。与外商达成初步意向,筹建投资2000万元的方解石厂前期工作。
【各项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昌明乡抓住机遇,把沼气池、村屯级道路等作为扶贫建设的重点工作。沼气池建设:年内全乡完成建池374座,占县下达任务100%。水利建设:投资6.50万元,完成龙星、龙壮两个电灌站和增屯水利渠道、下古便民桥、水坝水利渠道和龙壮三面光水利渠道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5万元,完成龙星人饮工程。道路建设:投资1"【概况】昌明乡辖社区1个,村委会7个,村(居)民小组127个。有自然屯56个。2004年,全乡总人口18954人,其中农业1845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98‰。行政区域面积110平方公里,有林面积1648公顷,年末耕地面积1511.33公顷。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2570.5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71.33公顷,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05.2公顷。粮食总产量7044吨。甘蔗种植面积9.87公顷,入厂原料蔗137吨。水果总产量310吨。肉类产量1362吨。水产品产量157吨。
历史沿革:
1952年8月,设昌明乡,属大新县。
1958年,与天水、龙门等乡合并设万能公社。
1960年,分设昌明公社。
1962年,昌明公社改昌明区。
1968年,昌明区改昌明公社。
1984年,昌明公社改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