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意幸福生活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温暖。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朝阳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朝阳镇位于哈尔滨市南端,南与平房区接壤,东接黎明镇,西邻南岗区,是哈市近邻乡。全镇总面积56.4平方米,现有10个行政村,13个自然屯,2个居民委。朝阳镇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102国道、京哈公路、拉滨铁路以及通往平房区的343路、338路公共汽车在境内穿过,哈铁南站货场、20多个大中型国有企业及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坐落在境内,对全镇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辐射作用。
朝阳镇于1988年建档,近两年为适应现代化手段管理的需要,购置了计算机、复印机等设施,基本达到档案建设要求,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及有关规定,使我镇档案工作纳入现代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在区档案局的知道下案卷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截止2008年室藏档案374卷(包括已移交),其中永久319卷,长期40卷,短期15卷。包括行政管理类和党群工作类。接受了村级的请示、报告、合同等材料。实物档案(锦旗、证书、奖状)104件。除此之外,积极开展编研工作,编写了大事记,组织沿革、乡志等。(
历史沿革: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叫朝阳公社。
1983年按照中央体制改革精神,建立乡人民政府,朝阳公社改为朝阳乡人民政府,隶属于动力区管辖。
1999年撤朝阳乡建朝阳镇。
2006年动力区与香坊区合并隶属香坊区管辖,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