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尔巴格镇位于洛浦县城西部9公里,西与布亚乡依喀拉苏大渠为界,东以热合曼普尔大渠为界与洛浦镇为邻,南接纳瓦乡,东北与杭桂乡毗邻,正北连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北长约36公里,东西宽约8公里,总面积288平方公里.下辖39个村委会,166个村民小组,2006年底全乡共有9550户、37656人,其中农业人口35687人,全乡人口中维吾尔族37581人,汉族74人,其他民族1人,是洛浦县最大的乡镇之一,乡人民政府驻吾斯塘村,“315”国道横穿本乡中部。
“恰尔巴格”,意为“四方庄园”。相传约350年前阿拉伯人毛拉色拉木、毛拉西日瓦、毛拉多朗、阿瓦孜吾加四人来此定居。他们分别在四面建房,后连成一个整体方形大庄园,故得名“四方庄园”。后沿用为地名,“恰尔巴格”又简称“恰瓦克”。
恰尔巴格乡的另一俗称是“都先巴扎”,因每逢周一为集市,故得名。
洛浦建县前,恰尔巴格地属于于田县辖治,建县时随二十三庄拨归为三普拉明辖地。
1934年,恰瓦克为全县六区之一的西乡第四区,下辖六个村,1938年,改称西乡第三区.1942年,全县改建为八个区,恰瓦克改称第五区,下辖十九个村,1944年,全县实行保甲制,恰瓦克分建为西盛、仁义、民丰三个乡。1947年改建为格加、卡来、巴米牙、吉米牙乡。1948年12月,全县缩建为四镇五大乡,恰瓦克为其中之一乡。
1950年4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后,恰瓦克建为第四区,下属六个乡,五十三个村,并成立乡政府。1958年11月,恰瓦克分建光明、英雄两个公社。1959年2月,合并两社,成立星火人民公社,并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辖五个管理区、一个农场,计三十九个大队,1968年改称星火公社革命委员会。1973年改称恰瓦克公社。1984年12月政社分设时,“恰瓦克”更名为“恰尔巴格”,并成立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
恰尔巴格乡属山前冲积平原地带。地势平坦,自南向北倾斜,平均高度海拔1370米,境内除东北和正北有部分沙丘荒漠地带外,其余均为绿洲耕地,气候干燥,多风沙,为典型的大陆沙漠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1.5摄示度,七月份平均气温为24.5摄示度,一月份平均气温零下6摄示度,年均降水量34.5毫米,历年平均无霜期212天,沙质土壤,耕地64178亩,主产小麦、玉米、棉花,兼作油料、蚕桑、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