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光明路寓意“道路通向光明”。街道因路得名。
光明路办事处位于光明路北段,东起西沿河路、南临建设路、西与焦店镇东部接壤、北到程平路,面积4.3平方公里,总人口51771人,辖区5个社区、1个行政村、69个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常住人口45416人。
1987年12月至2001年12月,中共光明路办事处党的组织历经四次领导换届,行政领导历经五任,武装部领导历经四任。
在此14的中,中共光明路办事处党工委在市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带领全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使办事处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
1996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光明路办事处划分为光明路办事处、曙光街办事处,此次改革中,光明路办事处由原来的14个居委会、2个行政村减为9个居委会、1个行政村。1998年,办事处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于同年2月武装部成立,办事处总支书记兼任武装部长。至2001年,办事处共召开过两次党员代表大会。首次党代会于1993年9月16日开幕,2000年元月办事处召开第二次党代会产生中共新华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第二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历史沿革:
1978年设立光明路街道,属新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