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地处黑土地带而得名。地势较高,且多为黑土地。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黑岗乡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位于龙江县东南部,东部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毗邻,西靠白山乡,南靠华民乡,北靠哈拉海乡。黑岗乡东西长15公里,南北长25公里,地势较平坦,北部有部分漫土岗,地形略呈北高南低状。全乡幅员面积197.2平方公里。耕地14.7亩,有行政村5个,41自然屯,总户数5945户,19167人。乡政府驻地黑岗村。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时期,先后隶属龙江县第三区和第二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期,分隶富拉尔基村和哈拉台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隶属富拉尔基区管辖。
1948年改隶第一区。
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靠山乡。
1958年6月并入白山乡,后改称白山公社。
1960年由白山公社析置黑岗公社。
1984年5月,改为黑岗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