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镇介绍

地名由来:原所辖区域建有红军烈士纪念塔,取其简称“红塔”命名所在地行政区规划的名称。红军烈士塔位于城南凤凰北麓,现属城关镇白露社区。

房县辖乡。1949年为八区,1958年为长胜区,1975年改置红塔公社,1987年改置乡。位于县城西郊,距县城3公里。面积222.5平方公里,人口4.1万。209、316国道纵横交错。辖高碑、七里河、双七、沙坪、六谷、油坪、塘溪、三河、佛洞、谢家湾、五龙口、况家营、邓家营、磨石、桂花坪、朱家湾、古桥、郑家湾、雷家湾、付家畈、营盘、五将山、大里沟、黑沟、杏子沟、双沟、南谭、潮汪、二岭坡、高坡、马栏、党家湾、李家湾、新胜34个村委会。农业以稻谷、小麦、玉米、油菜、花生、芝麻种植为主,以茶叶、苹果、桃子、板栗、桐油、核桃为主的经济作物产量居全县之首,部分地区盛产木耳、香菇、食用菌等。境内有水库1座。有远古时期七里河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文物30多种,是楚文化的一部分。.

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十堰市房县红塔镇况营村)。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红塔镇况营村,1931年6月至12月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设于此。旧址原为大地主彭建彩和彭建基的老

历史沿革:

1949年1月本县解放,为城关区管辖;1950年至1951年改为一区所辖;1952年8月,全县划为一个镇,14个区。

称为第八区,辖七河、白土、三海、炳公、南坛、鱼鳃、马栏、晓阳、联观、兴胜等10个乡;1956年3月,为纪念土地革命战争将期,贺龙、邓中夏、柳直苟率红三军开辟房县苏区,以及为保卫苏区而牺牲的红军战士,在凤凰山下建起红军烈士纪念塔,将原八区所辖区域命名为红塔乡,归长胜区所辖;1956年3月,小乡合大乡,隶属长胜区,辖白窝、红塔、高枧、马栏、塘溪等5个乡;1958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更名为红塔管理区;隶属长胜区;1961年6月,更名为红塔人民公社;1975年3月,撤区并社,将南坛公社,塘溪公社的高碑、李湾、马栏、向阳4个队合并为红塔公社。

辖20个大队,归县直辖;1984年6月,撤社建区,设红塔区辖七里河、塘溪、高枧、付家畈、双河、白窝、南坛、马栏、三树、石堰等10个乡;1987年撤区建乡,红塔区改为红塔乡,辖七里河、南坛、马栏、高枧、付家畈、塘溪沟等6个管理区;2005年撤销管理区,红塔乡辖26个村民委员会;2012年红塔乡改为红塔镇。

现红塔镇辖27个村民委员会,4.35万人,辖区面积225.5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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