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高各庄村[nánɡāoɡèzhuānɡcūn]地处北纬39°46′36.00″,东经118°40′39.00″,位于滦城街道北部、滦州市北2.5公里处庙山脚下,东邻半碑店村,南邻田庄子村,北至沈官营村,西至东安各庄镇刘庄户,占地面积326.7亩。330户,1025人,姓氏按人口数排列为:周、康、李、卫、杨、田、张等16个姓氏。
明天启四年(1621~1627年)有高姓迁民首先到此占产立庄,以姓氏取村名为高各庄。1982年在地名标准化处理工作中改名为南高各庄。1958年属安各庄人民公社马庄子管理区,称高各庄大队。1961年属马庄子人民公社。1984年改社建乡,属马庄子乡,称南高各庄村民委员会。2002年1月撤乡并镇后属滦州镇,后滦州镇更名为滦城街道办事处,遂隶属滦城街道至今。
全村东西街道共11排,南北主道5条,东西主街道宽18米,长600米,村内南北长330米,是一个正方形的村庄。全村所有街道路面全部硬化,亮化和绿化,改厕141户,耕种土地1610亩,主要种植水果有草莓,梨,苹果,葡萄,粮田有花生,玉米,小麦等作物,成立了庙山民康生态园,于2008年8月建立了村集市场,村民中心为6间220平米,村民卫生室3间,健身广场占地800平米,体育器材12件。
南高各庄村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出过很多英雄人物。共有21名革命烈士,在2007年被评为革命老区。
历史人物
李光宇(1907~1943年),男,河北省滦县高各庄人(现称南高各庄,属滦州镇)。1935年春入党,历任中心村党支部书记,县委委员,抗联第五总队副总队长,抗联第一路指挥部副总指挥等职。1943年在负责迁卢抚昌敌工工作期间,牺牲于迁安县包各庄。
1935年初,李光宇任高各庄、田庄子联村小学校董,在丁振军的启蒙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下半年,县委通过李光宇的关系,将党的活动扩大到滦县城西的北高各庄、田庄子、安各庄、铁局寨一带。年底,张鹤鸣在铁路以南为一中心支部,李光宇在铁路以北为一中心支部。滦县党组织的革命活动,就是从这个时期真正走上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正确轨道。而李光宇的参加,为滦县党的活动奠定了一块坚实的柱石。
为了适应抗日高潮的到来,李光宇以传播天主教的方式,多方联络抗日志士,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每逢二、七安各庄集日,他总要亲自去宣传。他还先后多次以“教友”的身份到各地天主教堂联络同志,传播抗日火种,了解情况,搜集敌伪活动情报。
为了使安各庄乡成为一个巩固的抗日策源地,李光宇与驻该乡伪警察分驻所所长周维新长期来往,向周传播抗日爱国思想,并与周订立了互不干扰的条约。周维新在李光宇的影响教育下,从镇压抗日到同情抗日,间接地为保证安各庄乡抗日局面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作用。1938年冀东人民抗日大暴动一开始,周维新就率领全所伪警察及民团携全部武器起义,参加到抗联的行列,成为组建抗联第九总队的骨干。
1937年春,李光宇参加中共滦县委员会,主管统战工作。对外,李光宇任滦县抗日自卫委员会负责人。
李光宇自从加入党组织那一天起,就把自己的一切投入到伟大的全民族抗战之中。他就把祖辈留下的60亩地卖掉50亩,支援抗日和有困难的同志们。为此,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给他起了个外号—“二败家的”。
1938年7月6日,冀东抗日大暴动在滦县港北首举义旗,成立了抗联第五总队。县委责成李光宇在铁路北安各庄片协助高纯一组建第五总队第三大队。
南高各庄村附近有滦州古城、横山大觉寺、滦河铁桥、滦县文峰塔、延古寺、滦县时代广场等旅游景点,有滦州苹果、滦县花生、郝家火烧、滦州蜜瓜、滦县水晶梨、玉丰薯干等特产,有滦州驴皮影、滦州剪纸、滦南秧歌、滦州地秧歌、滦州古城民间祭火风俗、唢呐吹歌(滦县)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