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韦州镇因韦州古镇而得名。
2017年8月,韦州镇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同心县辖镇。1949年设四区,1956年改韦州区,1958年改星火公社,1961年更名韦州公社,1984年建韦州镇。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府93公里。面积1007平方公里,人口2.2万。煤炭资源丰富。有丰富的大理石、石灰岩资源。是中外驰名的滩羊二毛皮和甘草产地,被列为县皮毛加工商品基地。辖韦一、韦二、南门、河湾、马庄、石硖、阎家圈、东山、青龙山、塘坊、旧庄、甘沟、巴庄、周新、买河、王户台、谭庄子17个村委会。乡镇企业以商贸、运输、建材、加工和饮食服务业为主;农业主产小麦、糜子、油料;畜牧业以养牛、羊为主。西夏建康济寺塔(亦称康济蝉寺浮图),有13级,高42.76米,呈八角形,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汉代,属北地郡地。
唐代,属灵武郡,时称安乐州和长乐州。
北宋咸平年间(998—1003年),为西夏地,西夏改为韦州。
明弘治十年(1497年),设置韦州守御千户所,隶宁夏卫。
清代,称韦州堡。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前,属灵州管辖。
民国三年(1914年),平远县改名镇戎县。
民国十七年(1928年)3月,镇戎县改名豫旺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豫旺县改名同心县,韦州随之归同心县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宁夏省政府划下马关、韦州归盐池县管辖。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韦州重归同心县管辖。
1949年10月,设四区。
1956年,改韦州区。
1958年10月,改星火公社。
1961年9月,改韦州公社。
1984年1月,改韦州乡。
1986年3月,改韦州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