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辖内杏林村,旧时曾杏树成林。
2021年2月,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社区名单出炉,杏林街道上榜。
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设立于1978年,原为杏林区杏林街道办事处。2003年8月,厦门市实施区级行政区划调整,杏林街道并入集美区。杏林街道地处杏林湾,东南两面临海,经杏林大桥与厦门岛相接。辖区总面积24.7平方公里,下辖宁宝、纺织、曾营、杏北、高浦、杏林、西亭、内林8个社区,总人口约7.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9万人。辖区拥有丰富的海湾、温泉资源,和全球最大的水上园博苑等区位优势。
街道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先后获得国家民政部颁发“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福建省第九、第十届文明单位”,福建省退管工作先进单位、厦门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市创建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厦门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厦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万人献爱心”活动先进单位,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市落实社会治安综治领导责任制达标单位,市文明单位,全市首批29个平安街道之一,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国家省市区40多项荣誉。
2007年,街道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5亿元,工业总产值63亿,财政总收入2.18亿元;2008年,街道实现工业总产值59亿元,比增5.35%,实现财政总收入3.7亿元,比增40.88%,其中街道本级财政收入6019万元,比增17.08%;2009年,街道实现工业总产值46亿元,其中6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实现产值41.4亿元,同比下降8.2亿元。完成国内招商3.68亿元,实现外资2200万美元,辖区实现财政总收入3.46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3.15亿元的109.84%。其中实现街道本级收入5827万元,完成区下达任务数5400万元的107.91%。
历史沿革:
明永乐二年(1404年)河南固始周延斌充军至此,见杏树成林,留此定居。
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至1957年3月属同安县。
宋属同安县明盛乡安仁里。
明属安仁里十四都。
清设后溪头、连厝、东山后浦、曾营、高浦、吴坂尾、同林、西陈后浦8保。
1912年为灌口镇西亭、杏林、高浦、登瀛4保,建国初改乡。
1958年设杏林工业区。
1959年灌口公社析置杏林农场,1961年10月改杏林公社,1964年撤杏林工业区置杏林镇。
1978年9月杏林公社、杏林镇置杏林区。
1979年4月杏林镇分为杏东、杏西2街道,1984年10月合并为杏林街道,杏林公社改乡,1991年改镇。
2003年8月杏林街道划归集美区;整合为纺织、宁宝、日东、三秀、杏堤、曾营6社区。
2004年11月杏林镇改杏滨街道,西亭、高浦、杏林、内林4村划归杏林街道,杏林街道杏堤、日东、三秀3社区划归杏滨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