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流经境内河溪中多有沙石,而传说沙又为古代昆明族一个部落称号,故而得名沙溪。
2022年12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评定沙溪镇为2022年云南省绿美乡镇。
2017年8月,沙溪镇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2014年7月,沙溪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07年5月,沙溪镇被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沙溪镇位于剑川县东南部,距县城32公里,地处大理风景名胜区与丽江古城之间,国土面积288平方公里,坝区面积2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856亩。全镇辖14个行政村,49个自然村,76个村民小组,5399户、23532人,是一个以白族为主,汉、彝、傈僳族共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
沙溪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老君山片区东南端,位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三大旅游热区之间,澜沧江水系黑潓江由北至南纵贯全坝,形成“一江下沙溪,古道绝寺登”的典雅古朴、清新自然的格局。沙溪境内名胜古迹众多,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钟山石窟、兴教寺,世界纪念性建筑遗产——被誉为“茶马古道上唯一幸存的古集市”的寺登街。沙溪镇被命名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云南旅游名镇,“石宝山—沙溪古镇”荣膺国家AAAA级景区。
2015年,全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7136万元,财政收入1338.31万元,财政支出2073.96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500万元。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294元。2015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3.9万人次,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2916万元。
2015年全镇粮食产量14168吨,蔬菜产量3000吨,创收900万元。种植经济作物油菜7800亩、地参3000亩、灯盏花、附子等中药材700亩,发展3000亩包谷制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19415万元。烤烟产业稳步发展,种植烤烟7940亩,收购烟叶112.5万公斤,收购金额3860万元,创税880万元,2015年新值泡核桃2175亩,累计种植9.7万亩。畜牧产业建设扎实推进。全镇大牲畜存栏43160头,奶产量达5128吨,生猪存栏29607头,畜牧业总产值达7170.29万元。
沙溪古镇
沙溪古镇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西南部,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自然保护区域东南部,位于大理风景名胜区与丽江古城之间,远近闻名的石宝山就在这里。沙溪是一个青山环抱的小坝子,总面积287
历史沿革:
唐前期南诏兴起之初,沙溪便是洱海流域北部的一个“诏”(矣罗实诏),属统帅楚雄州西部至大理州境内各少数民族羁縻州的剑南道姚州都督府。
明代以前,沙溪曾被称为“杀退”、“杀腿”。
明代后期,使用“沙溪”之称,《徐霞客游记》中称:“剑川湖之流,合驼强江出峡贯于川中,所谓沙溪也。
其坞东西阔五六里,南北不下五十里,所出米谷甚盛,剑川州皆来取足焉。”此处的“剑川湖,在剑川州东,周数十里,流入赵州境”。
“驼强”即“桃羌”,属口音之误。
清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说:“桃羌河,在州(剑川州)南三十里。”沙溪在清代时称“沙溪图”。
民国十年(1921年),沙溪图改为剑川第四区。
民国十年(1930年),为寺登镇。
1949年,剑川县解放,改称剑川县第四区。
1958年,剑川县第四区撤销,改为沙溪公社。
1962年,沙溪公社改称沙溪区。
1970年,撤区建人民公社,沙溪区称沙溪公社。
1984年,区级政权进行体制改革,撤销沙溪公社,建立沙溪区。
1988年起,设沙溪乡。
2001年,沙溪撤区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