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伊金霍洛是蒙古语,汉语意为“圣主的院落”或“圣主府”。
2021年8月,伊金霍洛镇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伊金霍洛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6年12月,伊金霍洛镇入选为第四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2011年12月,伊金霍洛镇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11年10月,环境保护部授予伊金霍洛镇2011年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2010年3月,伊金霍洛镇入选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伊金霍洛镇位于伊金霍洛旗南部。2005年,由原公尼乡和伊金霍洛苏木合并设立伊金霍洛镇。地处东径109°22′-109°51′,北纬39°17′-39°33′,海拔高度在1316-1414米之间,全镇总面积717平方千米。下辖16个嘎查村(3个嘎查、13个村),100个农牧业合作社,全镇有3999户,13094人,其中蒙古族467户,1930人,现住户2959户,89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