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设南林乡,因政府驻地靠近南林村、南林河得名。
南林乡位于保亭县南部,距县城47公里。北纬18°24′,东经109°36′。东接三道镇,西南与三亚市交界,北连新政镇。南林乡土地面积:59.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84%,是生态核心区,也是水源保护区。2015年全乡户籍人口6067人,常住人口5204人,农业人口4788人,下辖3个行政村(东方、南林、罗葵),24个自然村。居民大多数为黎族、少数汉族。行政代码:469035201;邮政编码:572317;电话区号:0898。
南林乡属山区盆地,西半部为罗葵盆地,东半部为南林盆地。境内唯一河流为南林河,从西向东贯穿全境。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24.5°C,年平均降雨量1500~1700毫米。冬春雨量稀少,夏秋两季风害现象明显。南林乡属于传统农作物种植乡,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种植冬季瓜菜、槟榔、香蕉及林下经济作物。
建制沿革:南林乡解放前由罗葵、南林二峒组成,原属崖州。据《采访册》记载:“罗葵、南林二峒属村:打守、打坐、打迎、昂解、番延、番统、打吼、打马、打首、打癃、打乐、抱寅、空蛇、空逸、番爱妹。”1935年罗葵、南林二峒属村划归保亭县辖。1948年4月民主建政,在此成立南要、罗葵二乡。1962年建公社,1983年改区公所,1987年置乡,均以南林命名,南林源出于南要峒。1990年设置管理区4个,村委会24个,有22个自然村。
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依照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内容和乡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不搞党政分开,不搞上下对口和实行综合设置的要求,南林乡党委和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3个内设机构。
乡机关党政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分别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乡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乡容乡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本乡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承担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3.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科教文卫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与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
乡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乡机关不搞一事一职,提倡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核定南林乡行政编制共19名。
乡领导职数:乡党委设党委委员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副书记兼乡长。其他党委委员分别兼任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等职。乡党委委员为副科级领导职务;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乡人大设主席1名(由党委书记兼任),可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乡政府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
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会按有关规定配备领导。
南林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电话:83889206 传真 :83889206
历史沿革:
南林乡解放前由罗葵、南林二峒组成,原属崖州。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罗葵、南林二崛属村划归保亭县辖。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成立南林、罗葵二乡。
1962年,成立南林公社。
1983年,改区公所。
1987年,置乡,均以南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