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溪江乡因境内溪江得名。
衡阳县辖乡。1950年分属溪江、沙岭、排翅3乡,1956年属溪江乡,1958年属鹏程公社,1961年为溪江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城50公里。面积83平方公里,人口3.4万。乡政府驻街中心。通公路。辖浪井、东震、河田、富强、爱华、大西、溪江、排翅、高堰、友谊、排前、沙岭、永安堂、黄龙庙、培兴、洞源、松竹、华峰、金龙、长峰、白马庙、九峰、大坪、富田、石笋、高余、洪山、朝日、沙溪、马厂30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花岗石材、采石、大米、酿酒、爆竹、拉丝、农具、饲料、玻璃、食品加工等。农业主产水稻。
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属永靖乡。
1949年10月,属衡阳县第八区。
1952年7月,属第十三区。
1956年5月,撤区并乡,置溪江乡。
1958年9月,为鹏程人民公社。
1961年11月,分社区置溪江人民公社,属金溪区。
1995年5月,撤区并乡,九峰乡、富田乡并入溪江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