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井头镇因人民政府驻地“井头江”而得名。
井头镇位于衡阳县东南部,距县城25公里,与衡南县、祁东县、邵东县接壤,省道210线贯穿全镇。辖区面积154.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68.93公顷,山林面积6646.2公顷,总人口62800人,其中农业人口56020人,城镇人口6780人。该地有“长乐四十八寨”、大云山“仙人洞”、“鸭公岭”等旅游景点,可开发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主要矿产资源有花岗石和重晶石。花岗石资源丰富,且具备色泽鲜、硬度强、幅射少等优点,现有恒兴花岗石有限公司、日晟石材有限公司、富强花岗石厂、林峰公司、盘龙公司、鑫达公司、茂峰公司七家年产值过500万元的企业,产品远销日本、东南亚及沿海地区。党委、政府计划用3-5年时间将井头镇打造成“湖南石材第一镇”。传统产品梳篦、竹扇、竹筷历史悠久、享誉全国。特种养殖美国蛙、黑山羊、湘黄鸡已成规模。主要招商项目有花岗石开采、材料加工、重晶石矿开采。
历史沿革:
清末、民国时期,为永康乡。
1949年10月,属衡阳县第五区。
1952年7月,属第三区。
1956年,撤区并乡置井头乡。
1958年9月,为上游人民公社。
1961年11月,为井头公社,属长乐区。
1984年5月,撤销井头乡设井头江镇。
1995年5月,撤区并乡设镇,将大云、清潭、静云、泗水4乡并入,更名为井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