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坡头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坡头村而得名。
一、概况坡头乡位于红河中游北岸,建水县南部,地跨东经102°47′——102°58′,北纬23°13′——23°30′之间,东邻普雄乡并与个旧市接壤,南隔红河与元阳县相望,西接官厅镇,北连陈官镇,总面积317.04平公里。坡头乡辖11个村委会,76个自然村,108个村民小组,5332户2383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69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比为:96:4,人口密度75.2人/平方公里。耕地承包面积19874亩,其中水田8150亩,旱地11724亩,土地详查耕地面积74886.3亩,有彝、汉、哈尼、傣、苗等五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6.2%,其中主体民族彝族12092人,占总人口的50.7%,哈尼族4734人,占总人口的19.9%,傣族784人,占总人口的3.3%,苗族522人,占总人口的2.2%,汉族5685人,占总人口的23.9%。北回归线贯穿乡镜,属典型的深切割中、低山地形,具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特征,乡内地势北高南低,最高点在北部五老峰,海拔2515米,最低点在南缘红河边阿土村,海拔230米,年均气温16.5℃,最高气温35.7℃,年均降雨量1300毫米。2003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912万元,乡财政收入148万元,粮食总产7608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495元,农民人均有粮328公斤。二、经济社会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坡头乡原名渣腊区,经历了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区公所,1975年从渣腊搬迁到坡头,1987年撤区建乡,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九五”期间,被列为全省506个、全州49个扶贫攻坚乡之一的坡头乡,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乡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乡各族人民认真实施“九五”扶贫攻坚计划,加大投入打基础,真情铺筑脱贫路,多方筹措资金4200多万元,实施了治水、改土、群众温饱、水、电、路、绿色扶贫、教育、文化、卫生、小额信贷对口帮扶等扶贫攻坚工程、基本实现了九五脱贫的战略目标,全乡贫困人口由1995年的3404户16050人减少到220户1100人,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从71.4%下降至4.8%。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打牢基础、建立支柱、调整结构、分类指导、科教兴乡、打好扶贫攻坚战”的经济发展思路,大胆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蔗、烟、经济林果等主要支柱产业,发展非公经济。
历史沿革:
明清朝时期,为纳楼茶甸土司地。
民国初年,为官厅行政委员地。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为崇安乡。
1950年,崇安乡改为第七区。
1958年,改为渣腊公社。
1961年,渣腊公社改为渣腊区。
1969年,渣腊区改为渣腊公社。
1982年,查腊公社改名坡头公社。
1984年,坡头公社改为坡头区。
1987年,由坡头区改为坡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