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以境内的红寺堡得名。红寺堡为明朝嘉靖年间所筑。
2022年3月,红寺堡区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宁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1年10月,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公布,红寺堡区榜上有名。
2021年9月,红寺堡区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8月,红寺堡区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红寺堡区人口数量为19.76万人,位列吴忠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宁夏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210位。
2021年1月,红寺堡区上榜“2020年度中国社会治理百佳示范县市”,位列第4名。
2019年11月,红寺堡区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09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驻地为红寺堡镇。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吴忠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决定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成立红寺堡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及相关机构;设立吴忠市利通区四套班子及部门;在同心县、盐池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是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的主战场,位于烟筒山,大罗山和牛首山三山之间,东临盐池、西接中宁、南起同心、北连利通区、灵武,东西长约80千米,南北宽约40千米,区域面积1790平方千米。已开发土地31.64万亩。
海拔1240~1450米,为山间盆地,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