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自古山南水北谓之“阳”,锦阳街道位于锦江河之北,故取名“锦”“阳”两字,“阳”又有意为高处见到光明的地方,意寓积极向上,奋勇登高之意。
锦阳街道东靠320国道至敖山镇加油站至港口自然村,南临锦江河,西起镜山大道至镜缘路接明星路,北沿县工业园明星路至高岗村卢家店、田东自然村,总区域面积26.07平方千米。辖区共27个网格,其中锦阳社区15个网格,锦绣路社区12个网格,现有居民住宅小区38个,户籍人口3274人,常住人口25063人。
上高县锦阳街道办事处前身为上高县锦阳新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16日,省民政厅的批复(赣民函[2021]29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上高县锦阳街道办的请示》,同意将原敖阳街道锦阳居委会、敖山镇锦绣路居委会和敖背村委会、野市乡高岗村委会田东、卢家店、港口3个自然村划归锦阳街道管辖。2021年6月1日,设立锦阳街道党工委,同时撤销锦阳新区党工委,并承接了原锦阳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服务工作。2021年8月1日,锦阳社区、锦绣路社区正式由锦阳街道接管,因考虑历史沿袭和管理延续问题,其他村、组仍由原单位代管。
锦阳街道现办公驻地在镜山大道21号县审计大楼一、二层,属于租用办公性质。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融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的发展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理念,全体街道干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齐心协力抓党建、强引领、促发展、惠民生、重治理、精管理,努力把锦阳街道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现代小城。2022年,锦阳社区荣获江西省“幸福社区”四星社区和江西省低碳试点社区省级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锦绣路居委会位于县工业园镜山园区内,2015年8月设立,该区域内居住人员大多为非敖山籍外来务工人员,敖山镇不便于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暂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代管。
锦阳居委会位于锦阳新区内,于2018年12月设立,隶属于敖阳街道。
敖背村委会于2008年4月设立,隶属于敖山镇。
田东、卢家店、港口3个自然村隶属于野市乡高岗村,其土地已基本被县工业园区征收。
2021年3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锦阳街道,将敖阳街道办事处锦阳居委会、敖山镇敖背村委会和锦绣路居委会、野市乡高岗村委会田东、卢家店、港口3个自然村划归锦阳街道办事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