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花桥街道因人民政府设于花桥场而得名。花桥场原名肇兴场,因场中有饰花纹之桥,于明末更名花桥。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花桥街道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花桥镇是我县大镇之一,地处新津县东北部,毗邻县城区。全镇幅圆33.6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9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341人(不含约7000人的流动人口),其中农业人口24398人,城镇人口3943人。
花桥镇区位优势较为明显。距西南航空港18公里,成(都)乐(山)大件路和108国道(川藏路)在境内穿境交汇,交通十分便捷。
花桥镇工业基础较好。镇域内现有企业68家,其中规模企业9家,2006年1-8月全镇企业完成入库税收1168万元。
花桥镇商贸特点突出,已建成综合贸易市场、专业蔬菜批发市场以及红旗连锁、互惠等5家超市,营造了以大市场促大流通、以大流通促大发展的良好环境。
花桥镇是我县重要的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和淡水养殖基地。马王村、蔡湾村现有蔬菜种植面积约3000亩,有最具规模的集中精养渔池100多口650亩(大陆渔场),正在规划改建的金马河废弃河道1200多亩渔塘,有力支撑了我县“万亩亿元”水产大县工程的打造。
花桥镇文教卫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镇内有普通完中一所(新津三中),有省属重点小学——花桥中心小学在内的小学4所,镇卫生院综合条件良好,有全市六个试点便民书店之一的大千书屋,有自来水厂、天燃气供气站。民航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及成都空军5个团级部队驻扎我镇。
历史沿革:
清乾隆元年(1736年),属长乐乡二支。
民国二年(1913年),属东二区二段。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桥津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花桥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镇改乡。
1950年4月,属第二区。
1954年3月,划归第一区,五津乡的乡村部分划归花桥乡;同年8月,群力、柳溪2村划归和平乡。
1956年,2村划入。
1958年,花桥、中兴、花园3乡合并为花桥公社(联社)。
1959年,花桥场镇划归花桥公社。
1961年,中兴、花园2乡析出。
1963年4月,析置花桥场镇。
1966年1月,划归花桥公社。
1983年7月,析置花桥乡。
1988年3月,乡改镇。
2009年,增设花桥街道。
2019年,撤销花桥镇,设立花桥街道,以原花桥镇的行政区域为花桥街道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