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峰灵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旁的峰灵山而得名。
巫溪县辖乡。清属羊桥里十甲,民国置谭家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改峰灵乡。位于县境西南部,距县府35公里。面积64.7平方公里,人口2.2万。公路与省道奉(节)(巫)溪公路连接。辖九龙、青*Z、兴坪、谭家、峰灵、小院、潭泗、金鹅、枣坪、棠楸、马蹄、大树、窑坪、大堰、殷家、庙溪、龙寨、鹰岩、龙王、岳家20个村委会和庙溪1个居委会。农业主产水稻、玉米、薯类,特产魔芋、桐油、茶叶。.
历史沿革:
清代,属羊桥里十甲。
1952年2月,人民政府迁至谭家坝原谭氏祠堂。
1957年7月,蒲莲、龙王红岩从谭家乡分出单独建乡,仍属上磺区。
1981年6月,因与开县谭家乡重名,谭家乡更名峰灵乡。
2001年3月,龙王乡并入峰灵乡。
2009年4月,峰灵乡改为峰灵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