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高罗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宣恩县高罗区辖镇。1949年属高罗区龙河乡,1958年属高歌公社辖,1961年为龙河公社一大队,1975年为高罗公社龙河大队,1984年置高罗镇。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府27.8公里。面积103.4平方公里,人口1.4万,其中土家族、苗族占50%。209国道过境。辖龙河、苗寨、马寮坡、干溪、麻柳塘、盘古庙、腊树园、九间店、埃山、黄家河10个村委会。农业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老苏区之一,1935年夏建立高罗区苏维埃政府。贺龙曾三次路过高罗,许多农民跟随贺龙一起参加革命。
近年来,该乡围绕“美丽苗乡·特色高罗”发展蓝图,按照“兴产业、强基础、惠民生、促和谐”的思路,突出产业链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两大重点,不断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扩大集镇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坚持注重保障改善民生、提高人均收入,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2014年,全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3亿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058元。
黑龙河石拱桥
黑龙河石拱桥。(1)倒影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高罗镇清水塘村四、五组)。保护范围:自桥体向四周延伸,东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南面至河流下游10米,西面至石子路外坎5米,北面至河流上游1
历史沿革:
元代以前,为土司统治。
元代,置石溪洞长官司,后改高罗寨长官司,不久升宣抚司。
明代,改为安抚司。
清乾隆元年(1736年)起,为宣恩县高罗里。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高罗区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高罗乡。
1949年11月,建立高罗区。
1951年3月,为第七区。
1958年10月,为高歌、心安公社。
1959年1月,合并为高罗公社。
1961年5月,复置为高罗区。
1975年10月,为高罗公社。
1984年5月,复置为高罗区。
1996年12月,改为高罗乡。
2015年3月12日,撤销高罗乡,设立高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