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地处古州府南下海滨之尾端,并与儋县海头南北呼应,故称海尾。
昌江黎族自治县辖镇。1957年置海尾乡,后改公社,1983年设区,1987年建海尾镇。位于县境西部,西北濒北部湾,距县城30公里。人口1.6万。有公路通达,水路可通海沿海港口。辖白沙、进董、沙地、沙鱼塘、海尾、海农、五大、打显8个村委会。农业主产水稻、红薯、花生、芝麻、腰果,特产西瓜子。
历史沿革:
清末为昌化县南罗半图。
民国(1914年),归昌江县。
1949年12月,昌江、感恩2个县合并为昌感县,并成立海尾区,即昌二区。
1956年,昌感县重新并乡。
1958年10月,设立海尾公社。
1958年12月,昌感、东方、白沙3个县合并为东方县(时称大县,海尾),归属东方县。
1961年5月,复置昌江县,海尾隶属昌江县。
同年8月,海尾公社分析海尾、南罗2个公社。
1983年,改称海尾镇区。
1987年,改称海尾镇。
2002年7月,南罗镇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