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新龙镇取原新村乡政府驻地新村和后镇政府驻地龙佑村首字而得名。
东方市辖镇。1960年建新龙公社,1987年建新龙镇。位于市境西部,距市府15公里。面积190平方公里,人口1.7万。225国道自北向南穿境,三亚至石禄铁路经此。辖新村、龙佑、龙卧、龙北、那斗、部道、道达、上通天、下通天9个村委会。企业有锯木、石灰、砖瓦等业。农业主产水稻、蔬菜。土特产有小西瓜子、芝麻。盛产海盐。
历史沿革:
隋大业三年(607年),属感恩县北富乡。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为感恩县龙堡团。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感县一区。
1951年,为昌感县三区宝城乡。
1952~1956年,属昌感县四区。
1957年,撤区并乡,成立新村乡。
1958年,属八所公社。
1960年,属罗带公社。
1961年,分出设立新村公社。
1982年,改为新龙公社。
1983年9月,改为新龙区。
1984年,河边、长坡、柴头、外王、大坡村迁入东方华侨农场。
1987年3月,改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