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大安,原为黎村名,黎语音译词,大安镇因驻地在大安村而得名。
大安镇位于乐东县东南部的山区地带,是黎族同胞聚居区之一,全镇总面积136.8平方公里,有15个村委会,69个自然村,总人口2.7万人,耕地面积有42660亩(其中水田24915亩,旱地18745亩),是盛产粮、胶、蔗、油料、淡水鱼、禽畜等具有地方特色产品的地方。
近几年来,镇委、镇政府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逐步走向农业产业化道路。2002年该镇除了盛产粮食11200吨外,还开发热带作物基地20多个,总面积9600多亩,其中橡胶基地8个,面积5850亩;香蕉基地12个,面积1600亩;芒果基地7个,面积2240亩;冬季瓜菜基地6个,总面积1500多亩;同时还发展了640亩的淡水养殖业。2002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1005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60元。现今大安镇人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确定了新的发展战略,那就是:一个加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治安环境建设)、二个调整(调整生产布局,调整生产结构)、三个发展(发展水果、瓜菜、淡水养殖和畜牧业,发展林、胶业)、四个抓(抓科技兴农、抓生产流通、抓外引内联、抓生产示范基地)。在新的发展战略中不断前进。历史沿革:
原直属崖州。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属乐安城,隶崖州。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属乐安营。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琼崖抚黎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5月,属乐安县,同年9月,属乐东黎族自治县,隶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52年,大安乡属一区(抱由区)管辖。
1961年夏,大安乡从抱由公社分出,成立大安公社。
1962年,大安公社机关迁至大炮村。
2002年7月,撤乡并镇,大安乡、志仲的南木、只朝、加巴行政村合并,成立大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