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拉托乡介绍

地名由来:沙拉托乡因乡人民政府驻沙拉托村而得名。沙拉托哈尼语,原称“阿撒拉托”,“阿撒”意为一种绒毛颇多的竹子;“拉托”意为深谷,因该地原来毛竹甚多,地势凸凹不平并有沟谷而得名,后演变为“沙拉托”。

沙拉托乡位于元阳县西部,介于东以102°31’-102°38’,北纬23°03’一23°09’之间,东邻牛角寨乡,南连俄扎乡,西与绿春县戈奎乡接壤,北与红河县阿扎河乡毗邻。国土面积102平方公里。全乡辖阿嘎、富寨、草果洞、漫江河、牛倮、坡头、小窝中7个村民委员会,48个村民小组,距县城南沙68公里。全乡现有耕地面积11580亩,其中:水田8079亩,旱地7483亩。2002年全乡总人田20606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0278人,占总人口的98.4%;少数民族人口20584人,其中:哈尼族9738人,占总人口的47.26%,彝族10832人,占总人口的52.57%。境内属喀斯特地貌,东北方向高,西南方向低,最高海拔1926米,最地海拔700米,年平均气温16.5℃,年降雨量在1200—2000毫米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据历史资料记载,明清时期,沙拉托乡属临安府纳楼茶甸长官司辖地,解放前被土司占领,人民深受压迫,生活疾苦,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获得了解放,经济和社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02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227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0.66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674.5万元,农村储蓄存款453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34万元,粮食总产量6784吨,农民人均纯收入688元,农民人均有粮314千克。群众发展意识、科技意识强烈,科学养猪、稻田养鱼、沼气等农业农村实用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全乡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校点27个,中小学在校生2898人,适龄儿童人学率98.73%。有乡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7个,乡村医务人员24名。乡村文化健康活跃,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全乡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历史沿革:

明清时,属临安府纳楼茶甸长官司沙拉托乡辖地。

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后,属纳楼甸长官司太和里和勐弄掌寨永善里所辖。

1922—1949年,属建水县太和乡(又称第九区)和勐弄乡沙拉托乡辖之草果洞等地区。

1951年,属新民县太和乡和勐弄乡。

1970年,从牛角寨区划出坡头、漫江河、富寨、阿嘎、草果洞5乡成立曙光公社。

1972年,曙光公社更名沙拉托公社。

1984年4月,沙拉托公社改为沙拉托区。

1988年1月,由沙拉托区改为沙拉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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