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地处长江口,为周边沙洲之首而名。此地成陆前,处于“开沙”西北长江中,始为沙诸,生长芦荻,后因“开沙”冲刷殆尽,“开沙”西北露出一些沙洲,涨坍频繁,至明代成化,弘治年间(1465-ー1505)所涨沙洲始定,复涨顺江,南新两洲。镇域在南新洲之西,后演称江洲、江心洲、北老洲、北洲。与北洲他乡连成一片的冲击平原,均成陆于明朝,按“开沙志”载,因位于“开沙”之西头,故名沙头。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沙头镇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8年3月,江苏省环保厅公布沙头镇为首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沙头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09年1月,沙头镇上榜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沙头镇是抗战时期金融巨子––胡笔江先生的故居,是江苏省政府批准的对外开放重点卫星镇,省级文明单位,沿江高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南郊,交通极为便利,投资环境宽松。全镇辖14个行政村,2个集镇居委会,总人口4.6万人,总面积62平方公里,有市政府菜篮子工程、“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万亩优质稻米基地”,有市政府批准的“乡镇工业园”以及夹江生态旅游开发资源,享有“压力机之乡”、“电器线缆之乡”、“外贸之乡”等美誉,沙头人民真诚欢迎各位前来参观考察,投资兴业。
历史沿革:
按清《光绪江都志》载,乡境沙头晚清部分地区属丹徒县高桥七区外,其余地区属江都县第八港以南。
民国元年(1912年)12月,成立县议会,下属市、乡议会(约等于乡),当时沙头乡、李典乡合称兴丰市。
1929年,乡境划建虹接、忠兴、常家、再兴四个小组长。
1947年10,虹接、忠兴、常家、再兴并为“常兴乡”。
1949年1月29日沙头、虹接、再兴、常家、忠兴五小乡隶属江都县北洲区。
1956年4月,乡境分沙头、忠兴两乡隶属邗江县北洲区管辖,当年9月,沙头、忠兴合并成沙头乡。
1960年4月,沙头、李典两公社合并为李典人民公社,1961年12月,恢复沙头、李典两个公社。
1973年,邗江县直辖人民滩大队划归沙头公社管辖。
1983年8月,建立沙头乡人民政府,1993年12月,撤乡建制,沙头乡人民政府改为沙头镇人民政府。
2003年10月,沙头镇与霍桥镇合并,设立沙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