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罗龙街道因境内罗龙寺得名。
罗龙街道位于南溪区西部,离南溪主城区10公里,离宜宾主城区30公里,下辖26个村、4个社区,200个村民小组,24个居民小组,幅员面积91.65平方公里,总人口56190人。钟灵毓秀的罗龙,民风淳朴、尚礼重义、物阜民丰。在历史的长河中,罗龙人民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勇往直前,以勤劳务实的品质拼搏致富,以海纳百川的胸怀笑迎四方宾客,以敢为人先的气魄投身园区建设,逐步积淀形成“敢为人先,敢争一流,敢于负责”的罗龙铁军精神。
罗龙街道位于南溪县西部,长江北岸,北靠金竹乡,西南隔长江与翠屏区为邻,西至石鼓乡,东抵南溪镇,镇政府驻地距县城10公里,宜泸沿江公路穿镇而过,是全省著名的优质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罗龙镇杉木村农民创办的“股田制”公司,创新了土地流转模式,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耕地29000亩,其中水田18000亩,林地2450亩。2002年末总人口4.01万人,3113户,其中农业人口34368人,少数民族人口26人。2002年,GDP完成1.1亿元,其中一产业增加值6264万元,二产业增加值1470万元,三产业增加值3188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5818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万元;粮食总产量16181吨;农民人均纯收入2488元。先后被授予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镇、文化先进镇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罗龙街道地域于明代设乡,场名新兴场;清康熙时改名罗龙场。
清雍正二年(1724),南溪县设十三里,罗龙为下高熊里;清嘉庆年间,南溪县分为四里,罗龙为上北里;清道光中期,南溪县设九里,罗龙为下高熊里;清宣统2年(1910),罗龙设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2月,罗龙乡分为罗龙、金竹、石盘三乡;1956年3月,罗龙、金竹、石盘三乡合为罗龙乡;1961年,改设为人民公社,从罗龙人民公社分出地域单设金竹人民公社;1966年6月,金竹人民公社并入罗龙人民公社;1982年分罗龙人民公社为罗龙人民公社和金竹人民公社;1984年,人民公社改设为乡;1992年8月,罗龙乡、桂溪乡合并为罗龙镇;2006年5月,金竹乡并入罗龙镇;2013年8月,撤销罗龙镇设立罗龙街道办事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