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
政府驻地位于平房村而得名。
荣誉排行: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平房地区人口数量为8.56万人,位列朝阳区各街道地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8位。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平房地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基本介绍:
朝阳区平房乡位于北京市区东部,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区,西临京包铁路线,南临朝阳路,北接酒仙桥电子城,规划建设的姚家园小区与石佛营小区隔铁路相望,距东四环仅1公里。全乡行政区域面积13.48平方公里,下辖平房、黄杉木店、姚家园、石各庄、黄渠五个行政村、五个居委会,常住人口20833人。青年路和公路一环横穿本乡南北,朝阳路、姚家园路纵贯东西,350、412、731、906等多条公交线路穿乡而过,交通极为便利。
平房乡是朝阳区绿化隔离带建设的16乡之一,全乡现已绿化419公顷,其中包括"千亩风水梨园"、"百亩樱桃园"和500亩生态速生林,预计到2003年全乡绿化面积将达到655.1公顷。乡内有两个村级公园、一个绿色文化广场、一座大型体育中心和5条亮丽大街。
近年来,平房乡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乡政府加大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投入,大搞环境综合整治、拆除违法建设,使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全乡有四个区级"文明村",其中黄渠村还连续三年被评为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标兵村和"首都文明村"。乡、村两级分别建立有"文明市民学校中心校"和"文明市民学校"。
随着全地区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质量的提高,平房乡会早日成为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乡。
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平房地区属顺天府大兴县。
民国时期,平房地区属郊一区,其中石各庄以东属通县。
1950年,平房地区属东郊区,并成立平房行政村,辖平房、亮马厂、白家楼3自然村。
1952年,平房行政村改为平房乡。
1956年,石各庄由通县划归东郊区,并与姚家园村、平房村及黄杉木店4个自然村合并为平房高级社。
1958年,平房公社属朝阳人民公社。
1961年4月,成立平房人民公社。
1983年,平房公社改乡。
2003年2月,设平房地区办事处,与平房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