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景星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周围有六、七个山包形似花朵,又像天上的星星,景致十分美丽得名。
景星乡位于县境西部,地处东经101。16’-101。29’、北纬23。22’-23。37’,海拔在747~2111米之间,面积411平方千米。清代属他郎定南里,民国21年(1932)属墨江县第四区,民国28年扩大乡镇时设回龙乡立景星镇。1949年合称景回区,1958年改为景星公社,1966年调整行政区划时将安民、荣平、公馆、民兴、回龙、曼博、丙蚌、牛库8个大队划归通关公社,1984年称景星区,1988年改为景星乡,主要为哈尼族、汉族杂居。
景星乡是墨江最早种植茶树的地方,其历史至今已有一百多年,有“茶叶之乡”的美称。乡人民政府驻地景星街,自民国以来一直是区(镇)公所及公社、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00千米。
历史沿革:
清代时期,属他郎定南里。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墨江县第四区;同年,扩大乡镇时设回龙乡立景星镇。
1949年,合称景回区。
1958年,改为景星公社。
1966年,安民、荣平、公馆、民兴、回龙、曼博、丙蚌、牛库8大队划归通关公社。
1984年,改景星区。
1988年,景星区改乡。
2012年12月,撤销景星乡,设置景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