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南坑仔公社是由南坑仔公社与霞村公社合并后成立,取南坑仔村、霞村2村名首字,故名南霞。
2022年10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认定南霞乡定为第二批福建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南霞乡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沙县辖乡。1958年建南坑仔公社,1984年改南霞乡。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25公里。面积124平方公里,人口1.1万。辖西坑仔、龙泉、洋岭、下洋、东周、龙松、松树坑、霞村、蒋坡、茶坪、溪源11个村委会。其中洋岭村被省政府评为“明星村”。农业主产水稻。乡镇工业有纸袋、竹制品、建材和农副产品深加工。
历史沿革:
宋代为新昌乡感义里。
元代属下水口团。
明清时期为八都。
1936年属第一区署(区署设镇头),辖12个联保。
1949年8月废保甲,南霞乡属于镇头区;同年12月,全县调整为5区,南霞乡属于第二区。
1951年7月,将原二区南坑仔划为第九区。
1955年2月,撤销南坑仔区(第九区)。
1958年10月,属卫星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从卫星人民公社析置南坑仔、霞村2人民公社。
1963年11月霞村人民公社并入南坑仔人民公社。
1984年8月17日南坑仔人民公社改为南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