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淞南”指淞南镇地处吴淞南部,以此命名。
2022年10月,2022年淘宝镇名单发布,淞南镇上榜。
2022年1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淞南镇为2021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1年10月,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阿里研究院联合发布2021年淘宝镇名单,淞南镇榜上有名。
2020年4月,淞南镇被命名为2018-2019年度上海市文明镇。
2018年5月,淞南镇被命名为2016-2017年度上海市文明镇。
2011年12月,淞南镇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辖镇。1958年建先锋公社,1984年置淞南乡,1993年建镇。位于区境南部,面积13.7平方公里,人口8万。交通发达,有12条市、区级公交线贯通境内,淞沪铁路、逸仙路过境。有张华浜、军工路2大集装箱装卸区,是重要的冶金基地之一,具有优越的地理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辖肇家浜、塘桥、张行、新二、新三、新四6个村委会和华浜新村、淞南一村、三村第一、四村第一、五村第一、七村第一、张华浜、长江路第一、二、三、四11个居委会。镇经济逐步形成工业、房产业、储运业、商贸业等四大支柱产业,是宝山区唯一没有农业的乡镇。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路500号
邮政编码:200441电话:56144920传真:36140205
机构设置
1、办公室[增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公文处理、信息统发、保密和档案管理;负责各部门的综合协调与督办检查;负责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推进及相关工作;负责信访处理和排查督办,做好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协调;负责外事接待和安全保卫;负责机关事务和后勤保障;负责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104室
电话:56144920
传真:36140205
2、党群工作办公室[增挂组织人事科、宣传科(-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负责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党的-政策,开展基层-、宗教、侨务和民族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405室
电话:36140424
传真:36140205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落实镇级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优化投资环境,指导招商引资,对各类经济主体进行引导和协调;负责对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年度决算,做好镇级财政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管理及资金融通工作;负责镇级财政收支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负责统计监督;负责协调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等与经济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207室
电话:36140648
传真:36140205
4、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增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落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科普相关工作;负责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完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指导协调卫生保健工作;负责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等工作;负责老龄工作、残疾人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开展人口与计生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协调计生工作;负责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长江南路583号1楼
电话:66186392
传真:36140205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来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安全小区、安全合格单位等各类安全创建工作;负责治理黄、赌、毒、-等影响-和社会治安行为;负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312号102室
电话:66152976
传真:36140205
6、社区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落实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帮助居委会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民主建设,促进居委会民主自治;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310号2楼
电话:56820530
传真:36140205
7、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落实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按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建设项目;负责土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抓好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负责协调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与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101楼
电话:56143467
传真:36140205
8、按规定设置的党的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部(增挂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
纪委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306楼
电话:56143523
传真:36140205
人大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307楼
电话:56147858
传真:36140205
人武部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北楼
电话:56149934
传真:36140205
工会、妇联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305楼
电话:36140462
传真:36140205
团委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404楼
电话:36140424
传真:36140205
9、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财经管理事务所(增挂统计站牌子)
主要职责:协助做好招商引资的政策服务和生产经营的示范指导工作;协助做好国有(集体)资产综合管理,组织指导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组织开展各项统计和调查,整理汇总社会经济发展数据;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209楼
电话:56823374
传真:36140205
10、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业余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展览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做好基层文化站、图书馆、广播电视站和影剧院的日常管理;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民间文化艺术形式,组织民间文化艺术交流,开展民间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协助主管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体育竞赛,落实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卫生保健、计划生育等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长江南路583号3楼
电话:66182123
传真:36140205
11、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增挂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会救助事务所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劳动就业综合服务工作,办理失业登记,指导失业人员培训和就业,协助监督各类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承担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承担征地劳动力安置、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帮困,依法做好各类帮困基金的管理、使用,审核并发放各类帮困基金和实物;组织实施便民服务、拥军优属、敬老助残等具体事务工作;加强民政福利企业管理;办理知(支)青子女回沪就读入户手续、新疆滞留支青养老生活费补助和医疗补助手续。此外,根据《关于加强和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06]49号)精神,政府各部门在镇里设立的受理、办理和出证等事项,逐步列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其他条线派驻镇里的窗口也一并纳入管理。
办公地点:长江南路583号1楼
电话:66186529
传真:36140205
12、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安全管理事务所
主要职责是: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协助做好生产、消防、交通、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等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办公地点:淞南路312号2楼
电话:56147422
传真:36140205
13、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城乡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城乡建设、管理和各类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承担道路建设与养护工作;配合进行征地事务包干和动拆迁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房地产权属纠纷;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协助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居住区绿化等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500号101楼
电话:56143467
传真:36140205
14、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镇域内来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来沪人员综合信息采集和居住证件办理工作;协调落实来沪人员的居住、就业、经营、治安、教育、卫生等政策措施;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和防控工作;对基层治保组织及“六位一体”综治警务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管理;负责对治安辅助力量(社区保安大队、来沪人员综合协管员、综治社保队、群防群治队伍等)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禁毒、预防犯罪、反-防控帮教、铁路护路、犬类登记-等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地点:淞南路312号102室
电话:66152976
传真:36140205
15、建立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党群事务服务中心(增挂党员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实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志愿者服务等事务工作;具体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类创建等事务工作;具体实施民族、宗教、台胞、侨眷等方面事务工作;具体实施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各项活动;负责科技、管理人才的人事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长江南路583号2楼
电话:66182713
传真:36140205
历史沿革:
1928年,嘉定县改划为8个市、乡,其中包括淞南乡,1950年,淞南乡分属吴淞区(解放前为上海市23区),1950年6月,华浜、新桥两乡合建为淞南乡;1956年3月6个乡合并为淞南、淞北两个乡;不久,淞南乡划属上海市北郊区;1958年8月,北郊区撤销,其所辖淞南乡并入宝山县;不久,设淞南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淞南乡建制,1987年,仍为宝山县所辖17乡之一。
1949年境地时为华滨、新桥乡,1950年两乡合并,称为淞南乡。
1951年土改后又划为华滨、新桥、上钢三乡。
1956年成立北郊区,小乡合并,本境建立为北郊区淞南乡(包括华滨、新桥、上钢和江湾联合乡的一小部分)。
1959年撤销大公社后,属新桥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成立淞南人民公社。
1984年4月,设立淞南乡党委、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6年,撤销公社管理委员会。
1993年4月,淞南撤乡建镇,设立淞南镇至今。
1996年9月,区域调整,泗塘街道的长江路第一、二、三、五等4个居委会(其中长江路第一居委会于2000年撤销、长江路第三居委会于2003年撤销)和吴淞镇街道的张华浜居委会划入淞南镇,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