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坡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地势高,达此地要爬坡到尽头,故称坡头。
2021年3月,坡头镇入选2020年云南省卫生乡镇名单。
2017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坡头镇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坡头镇位于镇雄县境东北部,全镇总面积153.24平方千米,辖12个行政村(社区)、291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耕地总面积3736.1公顷,农作物种植面积6768.6公顷,其中,粮食作物5759.5公顷,粮食产量18313吨;种植烤烟227.3公顷,产量311.1吨。年内大牲畜出栏1736头,年末存栏6013头;肥猪出栏50680头,生猪存栏37036头;羊出栏344只,存栏357只;家禽出栏98809只,存栏109136只。各行政村均通公路、通电、通自来水。广播电视覆盖率为79%。
历史沿革:
清朝,属下南靖远里(治所母享)五甲。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三区(母享)跃东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带蜀乡。
1950年,属三区(母享)。
1953年,属七区。
1956年,区所迁驻坡头,称坡头区。
1988年,改坡头彝族苗族乡。
2006年,改坡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