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地名由来:西夏时称“海都源”,元朝时称“海喇都”,为“天都”之意,后简称为“海原”。
2021年11月,国家民委公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名单,海原县上榜。
2021年8月,海原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海原县人口数量为33.35万人,位列中卫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位列宁夏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619位。
2020年11月,2020中国最美县域榜单发布,海原县榜上有名。
2020年7月,商务部公布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海原县入选。
2018年2月,海原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海原县位于宁夏中南部、六盘山西北麓,隶属中卫市,是苦脊甲天下“西海固”的重点区域,是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定贫困县,也是宁夏“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之一。全县总面积6463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事处、1个自然保护区,150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47万,其中农村人口占78%、回族人口占70%。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68亿元,同比增长1.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75亿元,同比增长6.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42亿元,同比增长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047元,同比增长7.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11元,同比增长11.1%,节能减排降耗完成区、市下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