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红羊乡因乡境过去常有红色山羊出没而得名。
红羊乡位于宁夏海原县,该乡辖14个行政村,68个自然村,现有农户4494户,人口22294人,其中回族人口11715人,全乡总土地面积44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8240亩,荒山承包面积13.82万亩,紫花苜蓿留床面积5.6万亩,退耕还林面积46678.6亩。有五保户16户18人,农村政策性救助户1550户1760人,城市低保户50户91人,有劳力9173人(其中:男劳力5718人、女劳力3842人)。现有初级中学两所,完小17所,乡党委下辖17个党支部,其中农村支部14个,现有党员665名。全乡大家畜饲养量8215头(其中牛2510头),存栏4168头(其中牛1063头),羊饲养量8.7万只,存栏2.8万只。2006年乡党委、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农业产业化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小康进程总揽全局,使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6年该乡的奋斗目标是完成社会总产值5964万元(2005年社会总产值为5520万元),比去年增长444万元,增长8%,预计实现人均现金收入1662元(2005年人均现金收入1485元),比去年增长177元,增长11.9%。历史沿革:
宋代时期,设宁安寨(遗址在今红羊乡红羊村北),隶属西安州。
清代,设红羊坊、东海坝、张元堡、杨明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古城镇(治今红羊村)。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设杨明、木头、姜庄、红羊、石塘5乡,隶属李俊区。
1952年10月,设第八区(红羊),辖红羊坊、红沟、石塘、三岔、南川、大嘴、红井、赵井8乡。
1953年4月,第八区改第九区。
1956年7月,红羊区辖红羊、石塘、关庄、北岔、红井5乡。
1958年1月,撤销红羊区,乡境红羊、杨明、石塘隶属李俊区;同年10月,设杨明、石塘2个公社。
1959年5月,撤销杨明、石塘公社,设红羊公社。
1961年8月,恢复杨明公社。
1984年1月,红羊公社改为红羊乡,杨明公社改为杨明乡。
2003年11月,杨明乡整建制并入红羊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