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蒲芦街地形像一只葫芦,因“葫”与“蒲”读音相近,故名,后讹成蒲芦。
2021年6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蒲芦瑶族乡人口数量为,位列荔浦市各街道乡镇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3位。
2017年12月,蒲芦瑶族乡上榜广西2017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蒲芦瑶族乡位于荔浦县西北角,总面积259平方公里,地形以山地为主,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盛产八角、毛竹、生姜、秋植荷兰豆、药材等。全乡辖9个行政村,l04个自然村,总人口1.04万人,其中瑶族人口占40%。
蒲芦瑶族乡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各种飞禽随处可见。集瑶族风情与原始森林自然景观于一体的天河瀑布原始森林旅游度假区位于该乡境内,距县城38公里,即将建成。该乡有丰富的矿产资源,重晶石矿储藏量约200万吨。
多年来,该乡工业以竹木加工业为主,木衣架等竹木工艺品畅销海外,共有工业企业15家。
目前,该乡已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大部分村用上了高压电,部分村用上了程控电话和移动电话。
2002年该乡国民生产总值7864万元,财政总收入26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765元。
历史沿革:
1941年属荔浦县定西乡辖地。
1950年4月属青山区,11月析定西乡置蒲芦乡,并与定西、镇西、镇北、蒲芦3乡合设荔浦县第二区。
1951年析定西、蒲芦2乡置荔浦县第六区。
1955年改蒲芦区。
1957年撤区,分置蒲芦、全福2乡。
1958年8月蒲芦乡并入茶城乡,9月属茶城公社、花篢公社。
1961年析置蒲芦公社。
1968年复置蒲芦公社。
1984年撤销蒲芦公社,改置蒲芦瑶族乡,属荔浦县。
2018年属荔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