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武原”因地处平原且为用武之地,故名。
2022年3月,武原街道被命名为2021年度嘉兴市平安镇(街道)。
2022年1月,武原街道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武原街道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武原镇系海盐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县境东部,东临杭州湾,西距杭州80公里,东距上海90公里,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全镇总面积78.45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设在文昌东路13号。农业生产实施效益农业战略,重点发展葡萄、花卉、苗木、蔬菜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制订无公害葡萄县级生产标准,并通过浙江省首批无公害葡萄基地认定,“纯元”牌葡萄获得浙江省绿色农产晶称号。扶持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兴办悔盐天旺特色蔬菜食品加工厂,带动农户种植大头菜。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农业处于全县领先地位。工业生产以饲料、机械、造纸、化纤等行业为主导。园区建设突出高品位、高起点,其中浙江一星工业园区已被确认为浙江省食品工业专业区。技改投入加大,全年生产性投入超2亿元,实施技改项目18个。开放型经济发展,2002年被评为海盐县对外贸易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2002年,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作用的社会福利救济体系,全镇有342户困难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拓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武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嘉兴市定为示范点。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烧筑水泥路19.5公里,改建和维修桥梁25座,淘汰水泥船82只。
历史沿革: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置海盐县,治华亭乡(今上海市金山区境东南)。
后曾四移县治,至东晋咸康七年(341)徙于马嗥城,亦名吴御越城。
唐开元五年(717)移建县治于马嗥城西北,即今武原街道所在地。
1951年3月建立武原镇人民政府,武原镇为县直属镇。
1958年10月,武原镇与城郊乡合并建立武原人民公社。
11月海盐县建制撤销,改称海宁县武原人民公社,武原镇为第九管理区。
1961年12月,海盐县恢复建制,武原镇仍为海盐县委、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2010年10月,海盐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盐政发[2010]75号文件撤销武原镇建制,成立武原街道,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