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吉瓦,藏语音译,意为出生地。
尼玛县辖乡。1962年建吉瓦乡,1973年改公社,1981年复改乡,1988年撤区并乡时原吉瓦乡、卓巴乡和玛尔夏乡的2个村合并建现在的吉瓦乡。位于县境南部边缘,乡政府吉嘎,距县府200公里。面积4150平方公里,人口0.13万。辖日卡、左领、色来、论康、聂达、卡之、玛来7个村委会。为纯牧业乡,牧养牦牛、山羊、绵羊等。属多灾易灾乡,主要灾害有雪、风、旱灾。
历史沿革:
1962年,建吉瓦乡。
1973年,改公社。
1981年,复改乡。
1988年,撤区并乡时,原吉瓦乡、卓巴乡和玛尔夏乡的2个村合并建新的吉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