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古有海滨里下河水道,人们为防潮水,用草和泥堵塞当地堰口,故称草堰。
2018年3月,江苏省环保厅公布草堰镇为首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2016年12月,江苏省爱卫会命名草堰镇为2016年度江苏省卫生镇(村)。
大丰市辖镇。1957年为草堰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87年建镇。位于市境西南角,距市府45公里。面积46.2平方公里,人口2.5万。204国道、草小公路从镇西、镇中穿过,串场河、通输河、王港河、江界河纵横境内。辖丁溪、丰产、界中、正东、浦东、双垛、双河、新庄、合新、西河、堰东、堰北、草堰13个村委会和草堰、马桥2个居委会。农业以种养业为主,主要有水稻、小麦、棉花及猪、禽、蛋。.
草堰石闸
草堰石闸位于大丰市草堰镇草堰村南端。即小海正闸和小海越闸,又称鸳鸯闸,始建于明朝万历年十一年(公元1583年),清雍正七年(1729年)和乾隆十二年(1747年)两度改建,两闸相距20米,形
历史沿革:
唐为盐城监南八游和竹溪2场,宋元改称草堰场和小海场。
1927年设草堰市。
1929年改称草堰镇,属东台县第9区。
1942年草堰镇属新置台北县管辖。
1945年草堰镇改为草堰区。
1951年台北县改称大丰县后改为草堰区。
1958年更名为草堰公社。
1959年,成立草堰人民公社。
1983年,改置草堰乡。
1986年,撤乡改为草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