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境内有岚溪河和天星桥各取首字得名。
2023年3月,重庆市公布第三批重庆市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岚天乡上榜。
2017年11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岚天乡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一、基本概况
岚天乡位于重庆市城口县的东北部,地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大巴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东与城口县河鱼乡接壤,南与城口县修齐镇毗邻,西与城口县北屏乡交界,北与陕西省岚皋县漳河乡相连,幅员面积108平方公里,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岚天乡现辖4个行政村、17个村民小组、877户、3399人(农业人口3302人),有可耕地18139亩,森林面积128399.5亩,森林覆盖率达76%以上。境内群山起伏,河壑纵横,整个地貌为南北高于东西,海拔在1100米—2480米之间,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地”之称,属典型的高山区、深山区和石山区,是全县最边远、偏僻的贫困乡镇之一。二、经济发展
近几年来,岚天乡党委、政府团结和带领全乡人民抢抓机遇,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大力弘扬“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岚天精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打扶贫开发攻坚战,积极发展山区特色经济。特别是近年来,我乡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新一轮扶贫开发、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城口县提出的“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等政策性机遇,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建设生态农业经济乡”的发展目标,大力推广“畜—沼—林”的发展模式,全面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林下种草(药材)、修圈养畜、建池用(沼)气,把做大做强以草食牲畜为主的畜牧业和林果业、中药材种植业作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富民兴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05年底,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实现5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33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473吨,人均占有粮食476公斤,农村贫困落后面貌有了明显改变。
三、机构设置
按照政事、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岚天乡逐步建立健全了精简、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现设有乡党委、政府、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室)、武装、妇联、工会、财政所等机构,乡党政机关设置有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民政办公室等4个内设机构。乡所属事业单位有5个,即:乡中心小学校、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卫生院、畜牧兽医站。
历史沿革:
清代,属七保五甲。
民国二年(1913年),属北区岚溪乡团。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二区岚溪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一区老岚乡岚溪联保。
1950年4月,脱离北屏乡,独立为岚溪乡。
1958年9月,改为岚溪公社。
1981年1月,岚溪公社更名为岚天公社。
1984年10月,岚天公社改为岚天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