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明代郑姓开基,建村于坑边,故名。
2022年1月,郑坑乡被确定为2021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街道)。
2021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认定郑坑乡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郑坑乡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07年12月,郑坑乡被浙江省教育厅授予第十一批浙江省教育强镇荣誉称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辖乡。1951年始建郑坑乡,1956年并大都乡,1957年复改郑坑乡,1981年改公社,1984年改郑坑畲族乡,1986年复改郑坑乡。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城鹤溪17.5公里。面积33.5平方公里,人口0.3万,其中畲族1220余人。有简易公路通县城。辖郑坑、吴布、柳山、张坑下、羊角岗5个村委会。以农业为主,产稻谷、大豆。有茶叶、油茶基地。有乡办林场、电站。
历史沿革:
清属一都。
1931年,设郑坑、柳山、张坑下3乡,属第二区。
1950年7月,属渤海区大都乡。
1951年2月,仍称郑坑乡,属渤海区。
1956年3月,并入大都乡。
1957年3月,复建郑坑乡。
1958年9月,改置郑坑管理区,属渤海公社。
1961年9月,并入大都公社,属渤海区。
1981年12月,从大都公社析出,置郑坑公社。
1984年3月,改设郑坑畲族乡,属渤海区。
1986年11月,取消畲族乡名称,复称郑坑乡。
1992年5月,行政区划调整后仍称郑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