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有个名叫沈煌的灶户(设灶煎盐的盐户)启奏官府将此地段的草地划分给灶户收割烧盐,由灶户向官府纳税,沈煌奏呈被采纳。当地百姓为纪念他,将此地称谓沈灶。1981年地名普查时,因与境北大丰县沈灶公社同名,故冠以“南”字,更名南沈灶。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南沈灶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8年12月,第二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名单出炉,南沈灶镇上榜。
2017年12月,江苏省爱卫会命名南沈灶镇为2017年度江苏省卫生镇(村)。
东台市辖镇。1957年为沈灶乡,1959年改公社,1981年更名南沈灶乡,1987年设镇。位于市境东部,距市区30公里。面积87平方公里,人口5.8万。安(丰)弶(港)公路过境。梁垛河、三仓河、红长河、包灶河、三联河、沈灶河、头富河纵横交错。辖永丰、兴旺、李南、万桥、李灶、常灶、晨光、新彭、新丰、西列、东列、朱灶、贾坝、徐墩、沈灶、天鹅、塘西、金墨、中心、明星、港新、陈*D、才琴、庆丰、国富、三友、安云、东荡、大桥29个村委会和南沈灶居委会。农业以种养业为主。镇办企业有纺织、建材、化工、机械等厂。
历史沿革:
明末清初,属扬州府泰州安丰场,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属扬州府东台县安丰场。
1912年12月属东台县安丰市。
1929年,属东台县第二区,1949年,属东台县安丰区,1957年8月,成立沈灶乡,属东台县,1958年10月撤并沈灶乡,划归东台县安丰人民公社。
1959年,从安丰人民公社划出成立沈灶人民公社。
1982年,更名南沈灶人民公社。
1983年,改称南沈灶乡。
1987年撤销南沈灶乡,设立南沈灶镇。